互联网+ 是什么 一、“互联网+”的背景与本质 1.1“互联网+”的深刻内涵 普适计算之父马克·韦泽说:最高深的技术是那些令人无法察觉的技术,这些技术不停地把它们自己编织进日常生活,直到你无从发现为止。而互联网正是这样的技术,它正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来。所谓“互联网+”就是指,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(包括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技术等)在经济、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、应用过程。 互联网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(GeneralPurpose Technology),和100年前的电力技术,200年前的蒸汽机技术一样,将对人类经济社会产生巨大、深远而广泛的影响。 “互联网+”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、数据化。无论网络零售、在线批发、跨境电商、快的打车、淘点点所做的工作分享都是努力实现交易的在线化。只有商品、人和交易行为迁移到互联网上,才能实现“在线化”;只有“在线”才能形成“活的”数据,随时被调用和挖掘。在线化的数据流动性最强,不会像以往一样仅仅封闭在某个部门或企业内部。在线数据随时可以在产业上下游、协作主体之间以最低的成本流动和交换。数据只有流动起来,其价值才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。 “互联网+”的前提是互联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。英国演化经济学家卡萝塔·佩蕾丝认为,每一次大的技术革命都形成了与其相适应的技术—经济范式。这个过程会经历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是新兴产业的兴起和新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;第二个阶段是各行各业应用的蓬勃发展和收获(每个阶段各20-30年)。 今年是互联网进入中国21周年,中国迄今已经有6.5亿网民,5亿的智能手机用户,通信网络的进步、互联网、智能手机、智能芯片在企业、人群和物体中的广泛安装,为下一阶段的“互联网+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 “互联网+”的内涵根本上区隔与传统意义上的“信息化”,或者说互联网重新定义了信息化。
我们之前把信息化定义为:ICT技术不断应用深化的过程。但假如ICT技术的普及、 应用没有释放出信息和数据的流动性,促进信息/数据在跨组织、跨地域的广泛享使用,就会出现“IT黑洞”陷阱,信息化效益难以体现。 在互联网时代,信息化正在回归“信息为核心”这个本质。互联网是迄今为止人类所看到的信息处理成本最低的基础设施。互联网天然具备全球开放、平等、透明等特性使得信息/数据在工业社会中被压抑的巨大潜力爆发出来,转化成巨大生产力,成为社会财富增长的新源泉。 例如,淘宝网作为架构在互联网上的商务交易平台,促进了商品供给-消费需求数据/信息在全国、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流通、分享和对接:10亿件商品、900万商家、3亿多消费者实时对接,形成一个超级在线大市场,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流通业的效率和水平,释放了内需消费潜力。 1.2“互联网+”推动各产业的互联网化 “互联网+”的过程也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。过去十年,这一过程呈现“逆向”互联网化的过程。在企业价值链层面上,表现为一个个环节的互联网化:从消费者在线开始,到广告营销、零售、到批发和分销、再到生产制造、一直追溯到上游的原材料和生产装备。




